新生鄂伦春族乡概况: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也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解放前,鄂伦春族在历代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剥削下,长期从事单一的狩猎经济,过着居无定处,兽肉为食,兽皮为衣,山岭宿夜,篝火取暖,桦烛消长夜的游猎生活,民族经济落后,整个民族处于灭亡的边缘。解放以后,鄂伦春族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其他兄弟民族的大力帮助下,告别了深山老林的游猎生活,实现最定居,走上了社会主义光明道路,这是鄂伦春族社会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转折也是我国民族工作史上的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鄂伦春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努力发展生产,建设家园,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会风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基本情况
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以下简称“新生乡”)位于小兴安岭北坡、黑河市西北部,地理中心坐标:北纬50°31’、东经126°47’,东距黑河市区76公里,东和张地营子、西峰山两乡接壤,南西部分别与上马厂乡、罕达汽镇毗邻,北部和西北部分别同呼玛县和嫩江县相连,处于黑河市中部小兴安岭峰脊及两侧的“岭上线切割低山区域”。
新生乡是黑河市鄂伦春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是以鄂伦春族为主体、汉、满、达斡尔、蒙古5个民族所组成的民族乡。全乡区划面积为1700平方公里,辖新生、新青、新发3个行政村。总人口1068人,其中鄂伦春族149人,占总人口13.95%。全乡土地、草地、森林资源富集,耕地41880亩,人均耕地29.2亩,农作物以大豆、芸豆为主。林地155万亩,草地131.4万亩,载畜量可观。新生乡旅游资源丰富,民族特色浓郁,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现已晋升为国家级生态乡和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012年和2013年分别成功举办了黑龙江省首届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和承办了鄂伦春族下山定居60周年主会场庆典活动,目前正在努力打造“北方游猎第一乡”旅游品牌。
二、历史沿革
鄂伦春族是祖国民族大家庭中一成员。
鄂伦春族的先世主要分布在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直到日本海中库页岛的广大地区,早在公元前11世纪就与中原地区建立了政治上的联系。
公元625年(唐高祖武德八年),唐王朝在室韦活动的黑龙江中、上游设置了室韦都督府,管理今嫩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中、上游室韦诸部。及至元代,这一带少数民族被统称“林中百姓”。公元1207年成吉思汗派术赤往征“林中百姓”。公元1235年(蒙古窝阔台汗七年)在黑龙江中游设开元路统治此地区,其中包括这一带鄂伦春族先民。公元1409年(明永乐七年),明成祖朱棣在黑龙江下游一带设立奴儿干都司,下辖卫、所分管该地区各族人民。其时,黑龙江以北的外淮安岭一带有“北山野人”游猎,史称“使鹿部”,鄂伦春人当包于其内。
1635年—1636年,后金政权派年代从明廷手中接管了黑龙江、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一带的通古斯各部,史载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曾先后向后金贡纳貂皮等方物。1640年(清崇德五年),鄂伦春人所属的索伦部被“分编为八牛录”,自此鄂伦春族成为清朝的属民。
清朝初年,沙俄不断派哥萨克武装侵入黑龙江流域,烧杀抢掠,使当地各族人民不得安宁。清政府为了保卫这一地区,曾不断派官兵北上,围剿和驱逐沙俄入侵者。为了保护鄂伦春等少数民族的生命财产安全,自1635年(清顺治十年)开始,将受入侵者扰害的石勒喀河和黑龙江中游左岸的索伦、达斡尔和鄂伦春等族居民逐渐迁至大、小兴安岭和嫩江之滨。
1669年(清康熙八年),清政府设布特哈八旗专辖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游猎部落。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朝为了加强对黑龙江地区的防务,更有力地打击沙俄侵略者,在瑷珲城设置了黑龙江将军衙门,任萨布素为将军,管辖黑龙江两岸、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萨布素因隔江往来不便,奏请朝廷将黑龙江将军衙门迁至江右,即被沙俄哈巴罗夫匪帮焚毁的达斡尔托尔加城的废墟上重建新城,仍叫瑷珲城(即今爱辉镇)永作驻防。库玛尔路鄂伦春族先后隶属布特哈总管衙门(1689年设)、兴安总管衙门(1882年设)、黑龙江城(1893年归划)。1912年(民国元年)隶属黑龙江省旗务处。日伪时期,库玛尔路、毕拉尔路和阿里、多布库尔路先划归伪黑河省,由日本特务机关直接控制,协领衙门已同虚设。解放后,因鄂伦春族对协领公署熟悉,中共黑河地委决定于1947年春成立黑河地区鄂伦春协领公署,黑河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岳林兼任协领。
1953年,瑷珲县鄂伦春族实现定居,成立了新生村,结束了自古以来居无定所的游猎生活。跨越性地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党的领导下,在兄弟民族的帮助下,经过本民族的努力,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58年,新生鄂伦春族乡成立,同年9月新生乡成立了人民公社,并同新生乡合并,对外挂两个牌子。
1984年,据省政府民政厅黑民字[1984]14号文件精神,撤销新生公社建制,恢复新生鄂伦春族乡的建制。市委决定将中共新生公社党委改为中共新生鄂伦春族乡党委。
三、历史文化
鄂伦春族在长期以狩猎为主,以采集、捕鱼为辅的经济生活中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在社会组织上,不但保留着父系氏族组织,而且还遗留不少母系氏族的遗迹。在精神文化方面,紧密结合游猎经济,创造了特殊的衣、食、住、行文化和以萨满教为主的古老宗教文化。鄂伦春族之所以有如此强的生命力,并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也正是由于它的这些特点所决定的。
(一)馆站建设
1964年,新生公社建起1座300平方米、木克楞结构的文化站。内有木制舞台,长条凳和图书室,设备有幻灯、风琴、二胡,成为鄂伦春族文化生活的基地。在“文化大革命”中,文化站遭到破坏,乐器等器材丢失,文化站成了机库。1979年,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人民对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1980年,在有关部门热情支持下,通过省、县投资12.3万元建造1座560平方米、有400个席位、砖瓦结构的文化站。新建的文化站有舞台、灯光、剧场,还有电影设备、图书室等。
1983年,建设了砖瓦结构的展览馆,近100平方米。内有鄂伦春族狩猎、生活文物50余件。有鄂伦春族苦难的过去和国家、省、地、县领导视察的照片,也有反映鄂伦春人民生活和各条虚线发燕尾服变化的照片,共500余幅,是教育下一代的好课堂。2001年夏,投资15万元,将展馆扩建到200平方米,又增加文物等百余件。
2002年投入172万元建设了970平方米的鄂伦春族科技文化活动中心。2011年投入35万元对44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进行了维修。2009年投入15万元对岭上人博物馆进行扩建。2013年为迎接鄂伦春族下山定居60周年,进一步推动新生乡旅游业发展,再一次投入88万元对岭上人博物馆进行改造、扩建、增加布展,扩大了展馆规模,并升级为黑龙江省博物馆分馆。2010年开始建设博奥韧广场,一期广场场地平整13741平方米,停车场场地平整6700平方米,投资116万元;二期于2012年5月开工并于7月完成,主要建设中心广场、舞台、大门、甬道、护坡及挡墙,排水沟护砌等内容,项目投资447.2万元。2013年为推广和发扬鄂伦春民族文化,投入29万元对原供销社进行维修改造,建设了桦树皮手工艺传承及生产加工为一体的手工艺厂,桦树皮手工艺厂的建设为鄂伦春文化传承和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供了条件。2014年建设了原始部落景区、防洪截流沟、刺尔滨河护堤、水源地保护等项目,为全乡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全面提升了各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实现了民族大团结,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建设过程中,还注重坚持把基础设施与民族元素、符号、景观,同步设计、统一打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俗景观带。2015年实施了鄂伦春族下山定居60周年迎庆项目、新生乡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投资316万元,改造升级村内道路1.5公里,完成特色山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基础设施部分施工,完善了原始部落景区建设。2016年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8.7万元,实施建设4个项目,分别为:投资159万元建设鄂伦春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二期、投资72.2万元建设鄂伦春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三期、投资199万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景观一期、投资118.5万元建设特色产业一期。现正在按照国家AAAA级旅游区的标准,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建设和申报工作,打造民俗旅游新亮点。2013年新生村被授予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2014年新生村被授予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5年新生乡鄂伦春族特色住宅获得“全国第一届田园建筑优秀实例示范二等奖”。
(二)文化形态
鄂伦春族在长期生产斗争和社会实践中,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灿烂的精神文化。鄂伦春族的文化遗产内容极为丰富,从这些作品中可以窥见到他们远古的社会面貌。无疑这些精湛的文学遗产,是祖国文学艺术宝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1、鄂伦春语。鄂伦春语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属阿尔泰语通古斯语系,通古斯语—满语语族的北支即通古斯语支,鄂伦春族在长期狩猎生产生活中,创造了自己的语言。鄂伦春语言到17世纪以后传入了满文,只有数人掌握。到19世纪初传入了汉文,从此通用汉文。新生乡鄂伦春族自1953年下山定居以来,在与各民族间广泛地接触与交流中,鄂伦春人开扩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克服了传统心理,改变了习惯性的生产生活方式,主动地接受先进的经济文化,提高了整个民族的物质文明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逐渐适应现代社会生活,与其它民族的差距也在逐步缩小,但同时鄂伦春语也受到一定的冲击,会说标准的鄂伦春语的人越来越少,鄂汉通婚导致了通婚家庭不再运用本族语言,加之老一代的逐渐去逝,加快了语言诉流失,鄂伦春语也逐渐被汉语所取代。
2、狩猎文化。解放前,鄂伦春族长期过着随山而居、逐兽而迁的游猎生活,他们创造了灿烂的狩猎文化,成为了兴安岭森林文化的名片,鄂伦春族的各种文化都是围绕着狩猎文化而发展衍生的。1953年黑龙江省鄂伦春族下山定居,部分定居在刺尔滨河畔,即现在的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所在地。此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鄂伦春族聚居地—新生乡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鄂伦春族原始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饮食习惯、信仰民俗等诸多民俗民风仍有部分保留,狩猎是其流传下来的重要民俗文化。
3、狍皮文化。由于鄂伦春人以狩猎为主,所以兽皮制做技艺成为了他们重要的民族文化符号。他们的皮毛制品基本都是用狍皮制作而成,有服装、皮手套、靴、帽、皮被、皮褥子等等。这些皮毛制品都有精美的刺绣和图案,更是珍贵的艺术佳品。
4、桦皮文化。鄂伦春族桦皮器皿历史悠久,有300余年的历史。主要有盒、桶、篓、箱、碗、盆等等。桦皮箱、盒,有长方形,也有扁圆形。有盖、有花纹,有的还着色;桦皮篓如桶,装饰手法以点刺、压花、彩绘为主。桦树皮制品,存在于鄂伦春人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到现在,已经衍生出各种精美的桦树皮艺术品。
5、民间文化。在鄂伦春族中间,流传着大量的民间艺术作品,其中有神话、传说、故事、说唱故事、歌曲、童话、笑话、谚语、谜语和舞蹈、刺绣、绘画、雕刻、桦皮镶嵌等。
鄂伦春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口头创作就成了他们文学生活的主要形式。人们常常在夜幕降临、篝火升起的时候,老人向围坐在篝火旁的孩子们如数家珍似的讲述人类起源、同恶魔的斗争、祖先的英雄行为,“莫日根”(英雄)的勇敢、机智和他们高超的射猎技术等等,这成了教育下一代的一种有效的方法。氏族的历史、社会道德和狩猎生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传递下来的,而鄂伦春族的文化成果也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保存传播下来。
(三)保护传承
为保护鄂伦春原生态资源,爱辉区政策允许猎民按指标定期进山狩猎,同时新生乡政府积极开发鄂伦春传统手工艺品制作,抢救、整理鄂伦春传统的民族体育项目和口耳相传的民族语言、原声态歌曲、民间文学作品等。
1、文化传承人。2008年,黑河市政府批复同意在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建立中国鄂伦春族狩猎文化生态保护区。2009年,新生鄂伦春族演奏的口弦琴、斜仁柱制作、狍皮手工技艺被省级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心授予保护项目。截止目前,全乡共有非物质文化传承人6人,国家级兽皮工艺传承人1人,省级兽皮工艺传承人2人,省级鄂伦春族“口弦琴”演奏技艺传承人1人、省级狩猎传承人1人、省级鄂伦春族“斜仁柱”制作技艺传承人1人。
2、成立艺术团。新生乡成立了刺尔滨艺术团,由鄂伦春族老中青三代40余人组成,目前鄂伦春艺术团已打造一台精品的鄂伦春特色节目,积极参加市、区的大型文艺等活动,传播鄂伦春族文化。2016年将加大资金投入,结合新生村文化活动场所改造建设标准化排练厅,招聘10名专业演员充实演出力量,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歌舞节目的策划、编排、培训和指导,丰富演出内容。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由专人负责,打造集旅游接待、宣传、表演为一体的经营型艺术团体,逐步实现商业化运营,自负盈亏。
3、语言传承。新生乡学校每周开设两节鄂伦春语言课来提高鄂伦春孩子的鄂伦春语言的会话能力,使鄂伦春语言得以较好的传承。新生乡政府也利用每天开完早会后利用半小时的时间,教授职工鄂伦春语和鄂伦春歌曲。同时新生乡在学校开设“双语”教学、成立民族传统工艺教育展示基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黑河学院相继到展示基地开展民族文化传承、民族文化教育活动,更好地传承、保护和宣传了鄂伦春民族文化。
4、桦皮、兽皮文保护化。创办“瑟尔魄乌娜吉”桦皮制品厂,现已开发出5大系列100多个品种,深受国内外游客的喜欢和爱戴。鄂伦春族的兽皮工艺传承人葛长云、孟兰杰,已成功地开发出了兽皮坐垫、手套、狍头帽等兽皮制作等多项产品。
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历史上,小兴安岭岭脊和其西侧森林密布,河流纵横,野生动物极多,流传着“棒打獐狍,瓢舀鱼,野鸡飞进汤锅里”的美言。这个天然猎场,就是瑷珲县一带鄂伦春族生产、繁衍之地。
解放以后,党和人民政府为实现鄂伦春族的振兴和发展,在各族人民的帮助下,不仅实现了定居,而且通过多方扶持的办法大力发展农业、畜牧、乡村企业等,使鄂伦春族的生产逐步由“以猎为主”变为“以农为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为鄂伦春族的经济注入了活力,农业、畜牧业、乡村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边境贸易和旅游业悄然兴起,使新生乡形成了“以农为主,种、养、加、贸、工、旅全面发展”的经济新格局。鄂伦春族彻底从原始的“以猎为主”的生产方式中走出来,这是鄂伦春族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鄂伦春族崛起的重要标志。
(一)企业发展
1988年8月,利用当地盛产马铃薯的优势,投资67万元,建立起新生淀粉厂,成为鄂伦春族第一家中型企业。淀粉厂有厂房815平方米、仓库100平方米,设备40余台,有职工50人。1992年,在省民委的支持下,购进2台粉丝机,建成1座粉丝厂,有厂房120平方米、工人10余人。1996年是新生乡乡村办企业有史以来最辉煌的一年,年收到达148.7万元。其中,乡办企业为130万元。但由于土豆原料不足、运费高,加之市场疲软,粉丝厂、淀粉厂先后于1994、1997年停产。
(二)农业发展
新生乡鄂伦春族的农业生产,从“以猎为主”到“以农为主”,从弯钩犁到机械化,从粗放经营到精耕细作,从吃返销粮到向国家交商品粮,可以看出鄂伦春族的农业生产所走过的发展道路。1953年定居以来,新生乡的耕地面积通过开荒,从270亩逐渐发展到目前的41880亩。由于新生乡受地理条件的影响,新生乡的积温低,无霜斯短,所以适合农作物种植的作物只有大豆和小麦。近年来,新生乡坚持稳豆调优,全面调整种植业结构。2015年全乡播种面积41880亩,其中:大豆种植15810亩,小麦种植面积5850亩,玉米19350亩,芸豆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870亩。通过政策引导、科技支撑,激发农民对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种植的积极性,2015年扶持成立农机合作社2个,帮助农民协调农业贷款920余万元,籽种503吨,化肥560余吨,农机户柴油储备68吨。抢前抓早进行农机具检修,筹措资金修复农田路30多公里,义务出工大型农机具55台次,全面保障了春耕秋收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农业示范园区试种北药65.5亩、人参90亩,通过北药种植召开2次全乡农业现场会,使新型产业得到了有效的示范和推广;全面推进吊袋和地摆木耳种植,共采摘干木耳7000余斤,实现收入34余万元,为农民群众科技致富增加新途径。
(三)畜牧业发展
新生乡林草资源丰富,有林地155万亩,草地131.4万亩,养殖业发展基础较好。截止2015年全乡共有各类规模养殖户12户,专业肉牛养殖合作社1家,肉牛养殖公司1家。全乡野猪存栏570头,肉牛存栏692头,鄂伦春马存栏278匹,绒山羊存栏1630只,全年特色养殖总收入达200余万元,实现人均增收1050元。引进牧岚牧业投资落户,注册资金1000万元。前期已购进西门塔尔肉牛50头,采取“公司+农户”模式进行饲养,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养殖规模,投资150万元,建圈舍3000平方米,吸引更多农户加入公司进行规模饲养。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级种马场建设,投入20余万元购置鄂伦春马29匹,维修、加固种马场生产区围栏5000延长米,全面提升了种马场综合功能,为科研和教学提供了良好场所,为鄂伦春马保护提供保障。
(四)旅游产业发展
为合理规划新生乡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突出狩猎文化、民俗旅游,全力打造“北方游猎第一乡”品牌。2015年4月22日正式对外发布北方游猎第一乡微信公众号,上线首个乡镇级网络论坛“猎乡论坛”,以古伦木沓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特色村寨建设为载体,大力宣传民俗文化和自然景观,通过宣传报道极大的提高了新生乡知名度和美誉度。2015年新生村荣获中国首届乡村旅游模范村。共接待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国家民委财务司对口联系点活动5次,省民委领导检查、调研4次。接待台湾原住民长老头目交流团、俄罗斯腾达区和那乃族访问团、“三省一区”民族团结进步互访团等20个社会团体、近千位各界来宾,接待游客近3万人次。共有国家和省、市20余家宣传媒体到新生采访,报道百余篇。
(五)特色产业发展。
2006年我乡成立了“瑟尔破乌娜吉”桦树皮手工艺品厂,制作鄂伦春桦树皮手工艺品120余种,年收入达3万余元。新生鄂伦春族乡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优势,有山野菜30多种,野生浆果20多种,野生食用菌30多种,野生动物40余种,淡水鱼20余种大小鱼类遍布刺尔滨河流域。新生乡农民每年通过山产品采集、野生动物养殖、扑鱼等三产业可实现收入80余万元。
(六)民生等工作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新建996平方米新生乡中心卫生院,配备了7名医务人员及X光机、B超、心电机等医疗设备,120救护车投入使用,落实鄂伦春族群众免费医疗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全乡新农合参合率为95%,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的医疗环境。保障民族教育发展,升级改造学校教学楼,新建幼儿园,更新学校电脑、办公桌椅、食堂用品,筹措资金硬化校前路面。开发编印校本教材《鄂伦春语》,开设了鄂伦春语言、歌舞课程,成立了爱辉区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基地。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实施鄂伦春族新居建设工程,建设完成鄂伦春特色民居25栋50户, 配齐仓房、卫生户厕和特色栅栏等设施,免费提供给鄂伦春族村民居住;完善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铺设辅路彩砖、安装马路牙子,主要街道架设“鄂伦春弓箭”式特色路灯。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完成农村“垃圾网络体系”建设,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的模式。改善群众饮水质量,建设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自来水入户率100%。建设完成新生村护村防洪渠和刺尔滨河护堤,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五、民族宗教事务
(一)宗教发展
鄂伦春族世代居住在大小兴安岭里从事游猎活动,同外界接触很少。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感到无能为力,对各种自然现象无法理解。因此,在头脑中认为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支配着自然和人类,所以产生了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念。这种观念直到解放前仍然统治和禁锢他们的思想,他们笃信萨满教,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新生乡人民的生产、生活、科技、教育等发展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文化素质、思想观念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和转变。近些年,新生乡政府又挖掘鄂伦春族文化和节日庆典等活动,每年7—8月间举行一次鄂伦春族的“古伦木沓节”(篝火节),又译为“祭祀火神”的节日活动,邀请各市县鄂伦春乡镇的同胞共同庆祝。
(二)民族干部
爱辉区政府高度重视鄂伦春族毕业生就业问题,2000年出台了“凡是国家统招的鄂伦春族中专以上毕业生,区里负责分配工作”的优惠政策,远远优于我省其他地区鄂伦春族毕业生分配政策,截至目前共安置52名鄂伦春族毕业生,其中2012年一次性安置23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高度重视鄂伦春族干部的使用,到2015年,爱辉区机关事业单位共有鄂伦春族工作人员94名,占鄂伦春族总人口的16.15%,其中在职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6名。
(三)民族事务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多年来,新生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和推广活动。通过开设鄂伦春语学习课程,和鄂伦春族传统文化传承班等活动,保护鄂伦春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之间交流。新生乡的岭上人博物馆作为黑河市国防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外开放,向游人们展现鄂伦春族民族风情和深厚的民族文化,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二是落实民族政策。坚持把项目建设与鄂伦春族文化元素同步设计、同步打造。“十二五”期间共投入各类资金4500余万元,实施50余个项目,涵盖鄂伦春族景观大门、鄂伦春民居、特色栅栏、沥青道路、美化亮化工程、漂流码头、博奥韧广场、原始部落体验区、山产品加工厂、刺尔滨河护堤等项目,为全乡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目前,全乡3个行政村全部被授予省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村创建率100%。三是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多年来,新生鄂伦春族乡党委、政府通过向上争取,抓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民族政策,极大的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经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新生乡各族干部群众互相支持,亲如一家,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保持了全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好局面,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乡长:吴学英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