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这首歌早已唱遍大江南北,这首歌也让全国人知道了鄂伦春人。然而,鄂伦春在全国的人口还不足一万,是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人才的分布在省内乃至全国各个领域都极其少见,尤其象省政府这样人才济济的大机关里,就更为罕见了。可是,在省政府机关就有这样一位鄂伦春女人,她勤奋朴实,做人低调,从不张扬,怀着一个金色的信念,从基层乡村走进大院,犹如一颗金色的种子在大院里生根、发芽,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她就是曾任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宗教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孟淑贤同志。
成 长
孟淑贤,是她小学老师起的汉族名字,其鄂伦春族姓为玛哈依尔,名字为嘎胡彦。她是1949年3月出生在黑龙江省逊克县奇克镇的一个鄂伦春族猎民家庭,其祖祖辈辈都以狩猎为生,游猎于小兴安岭汤旺河流域及乌底河流域。虽然鄂伦春人以游猎为生,栖身“斜仁柱”,居无所定,但是,孟淑贤的家庭却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她的爷爷孟丁下布,先后参加过抗日战争和清剿国民党土匪的斗争,为民族的解放事业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在鄂伦春族中享有很高的威望。父亲孟德林,1956年任逊克县护林防火中队长,因工作成绩显著,曾获省劳模称号。之后被派往新鄂乡任不脱产副乡长兼高级社主任,护林队队长、生产大队长及村党支部书记等职。由于受家庭的熏陶和影响,孟淑贤从小知书识礼,是同龄孩子们心中的偶像。孟淑贤上小学的时候就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在小学加入了共青团,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当高小毕业后,孟淑贤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逊克县中学,不久,孟淑贤又转学到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民族中学当时的条件虽然还不算好,但跟逊克县中学相比,还是要优越得多。孟淑贤犹如进入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理想和前途的憧憬,学习更加刻苦认真,无论劳动、纪律、还是团结友爱,处处都走在前面,使他很快就在班里脱颖而出,并成为班级团支部书记。在民族中学期间,孟淑贤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还被团市委评为齐齐哈尔市“优秀团员”。
然而,正当孟淑贤朝着未来的理想,在学业上奋力拼搏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这场空前的浩劫,一夜之间,就把孟淑贤的理想之梦打得粉碎。
1968年11月,孟淑贤怀着复杂的心情,随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潮流,同本校老师和同学一起回到了她的家乡—逊克县新鄂公社。当时在新鄂插队落户的上海和齐齐哈尔的知青达120余人,使这个原本不足300人的鄂伦春边陲小镇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这让孟淑贤感到无比的兴奋。孟淑贤毕竟是个不甘寂寞和有志向的青年,于是,主动将知青及本地青年中有文艺才干的人组织起来,成立了文艺宣传队,公社也给予了她大力的支持,担任了宣传队队长。凭着她能歌善舞的天赋和火热的心,孟淑贤带领大家自编自演了许多被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她们大多数时间都是白天和社员们一起下地劳动,晚上进行文艺演出,她们不仅在舞台上演出,而且还深入到田间地头,活跃在沾河流域的大小山村及周边的军马场等地,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和爱戴。
1969年3月,孟淑贤被调到新鄂中心学校任教,同时继续负责文艺宣传队工作。孟淑贤白天教书,晚上既要备课批改作业、家访,又要编排文艺节目或演出,忙得脚打后脑勺。可她从不叫苦怕累,任劳任怨,不仅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也受到了广大社员群众及公社领导的好评。不久,公社机关党支部吸收孟淑贤为入党积极分子,1970年12月,孟淑贤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追 求
高尔基曾经说过:“不要把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抉择留给别人……我们必须自己去追求解答,必要时,终生去追求,不厌不倦地追求。”
孟淑贤的人生追求,既不是那么宏伟高远,也不是虚无缥缈,而是扎扎实实的干好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就干好一行,哪怕是再平凡的工作,也要做得很出彩。
1972年9月,中国第33届广州交易会展出农业学大寨典型,新鄂公社被列为展出单位。经考试选拔,又经过到北京农业展览馆培训,孟淑贤被派往广交会当讲解员。孟淑贤没用几天功夫,就把所有的解说词,都背得滚瓜烂熟,甚至可以倒背如流。由于她出色的解说,深受展馆负责人和观众的好评,并挑选她任讲解员班的副班长。1973年6月,展馆工作结束后,孟淑贤返回逊克县,并应邀到孙吴县人代会、逊克县妇代会等地演讲了广交会的盛况。
1973年7月,孟淑贤被任命为新鄂公社妇联主任。但是,那时的妇联主任如同妇女队长,要带领全社妇女参加农业学大寨的行列,工作重点就是动员和组织鄂伦春族妇女参加集体农业生产。她挨家挨户地动员、启发和诱导,并且以身作则,带头到地理参加劳动。由于她深入细致的工作,各村很快都成立了妇女队,并且做到了不漏一人,凡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全部到田间参加劳动,和男人们一道,从春耕到秋收,活跃在生产第一线。不仅如此,孟淑贤还组织妇女学习科学种田知识和技术,开展“五好家庭”等竞赛活动,使全公社妇女及家庭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不仅提高了鄂伦春族妇女的社会地位,也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风尚的转变。
1974年8月,孟淑贤被任命为新鄂公社副主任。9月又被任命为新鄂公社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群工作,重点抓农村党建、共青团、妇女和知青工作。这期间,她积极组织青年们,开展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她采取先抓骨干,培养带头人的办法,尤其是注重培养鄂伦春族青年骨干。这一举措,不仅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也使鄂伦春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她还组织鄂伦春族青年,建立一支农业技术开发小分队,为小分队配备一套农业机械,分一块田地,让小分队的青年们集中住宿,集体劳动,单独经营,单独核算。从而,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管理人才,为日后新鄂乡农村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79年9月,县委选送孟淑贤到中央民族学院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这期间,正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拨乱反正,刚刚开始。通过学习,使孟淑贤在理论上、思想上、政治上及观念上都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为指导她日后的领导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80年7月,孟淑贤从中央民族学院结业,返回到逊克县不久,就被任命为新鄂公社党委书记。孟淑贤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发展农村经济上,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他还筹措资金组织人力,大力发展农村多种经营和农业机械化,并且努力恢复和发展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使新鄂公社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然而,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早在文革初期解放军总后勤部在逊克县建立军马场时,有五个连队建在新鄂公社周围,对新鄂公社形成了包围圈,使新鄂公社被围困在不足30平方公里的狭小地带,直接制约了新鄂公社的经济发展。为了解决鄂伦春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孟淑贤怀着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多次到省政府去上访,要求返还被军马场占有的资源和耕地。经省政府协调,总后将周边的三个连队撤走,收回耕地1.2万亩,荒原120万亩。并在公社区划外划给新鄂公社20万亩荒原,并重新划了界。此后不久,还协调解决了孙吴县跨界在新鄂境内的鄂伦春猎民牧场、草原开荒新建三个村的问题,将三个村划归新鄂公社管理,使新鄂公社由原来的三个村增至六个村,从而扩大了新鄂乡的乡型和行政区域,使新鄂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了基本保证。
重 任
1983年8月,正当孟淑贤满怀信心地带领全乡人民全力发展经济建设新家乡的时候,随其爱人调到省民委工作,一纸调令,使她离开了鄂伦春人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那片热土,来到省城哈尔滨。
孟淑贤先被调到省民族干部学院,同年9月又被省民委派到西南民族学院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统计培训班。1984年4月结业,随即调到省民委办公室,负责民族统计和信访工作。同年9月被任命为省民委助理调研员,调到干部处工作。并被选为省民委机关党支部副书记。1986年组建省民委机关党委,孟淑贤又被调到机关党委任专职纪检委员和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协助党组做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1991年任正处级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直到1995年8月。这期间,虽然孟淑贤工作调动频繁,但是,孟淑贤始终都把工作抓得很紧,尤其是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后,她积极主动依靠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党纪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她动脑筋,想办法,先后制定和实施了17项共171条制度和规定,使机关党的建设走上了正规化,得到了党组的好评和群众的认可,同时还得到了省直机关工委的多次表彰奖励。
1995年8月,孟淑贤调到人事处。孟淑贤到人事处经历了两次机构改革。人事工作错综复杂,是人所共知的,这无疑是对孟淑贤又一次严峻的考验。在党组领导下,她组织人事处制定了公务员过渡工作的各项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行公务员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条列》实施考核、培训、轮岗及竞争上岗制度。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她积极配合党组坚持干部任用的各项原则和程序,保证了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使公务员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她还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开展三次全省民族干部工作调查,撰写了三篇调查报告,收集和积累了大量的民族干部工作信息资料,为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规划、制度及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尤其值得称道的是,1996年孟淑贤主动与国家民委、中组部、统战部协调,争取到了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家各部委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名额,并积极配合省“两部”推荐选派少数民族干部挂职锻炼。1998年她又主动协调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联合举办全省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并且主动起草并协调省“两部”制定了《黑龙江省2001-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规划》。同时受党组委托,协调省委组织部调整了多年没有调整的“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起草了各委员单位的职责,并与各委员单位协商确认委员单位职责。
孟淑贤不仅热爱自己的本质工作,热爱民族工作,她更爱自己的民族。她曾利用业余时间,同爱人韩有峰合写了11万字的《鄂伦春语汉语对照读本》,并获得了省级图书奖。还合写了《鄂伦春语教材》(上下册)和《鄂伦春语方言志》。孟淑贤到省机关工作后,虽然地位变化了,距离远了。但与鄂伦春民族的感情却紧密相连,时刻心系鄂伦春,情系鄂伦春。多年来,她始终保持与广大鄂伦春族干部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为基层鄂伦春族干部和群众服务,以至于她在哈尔滨的家被称为“鄂伦春驻哈办事处”。
孟淑贤参加工作以来,曾受到过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多次表彰奖励。曾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工作者”等等。1998年获全国妇联、国家民委“各族妇女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1998年1月被选为政协黑龙江省第八届、第九届委员。
从孟淑贤获得的诸多奖项看,孟淑贤以往负责的工作,多为党群工作和党的统战工作,几乎没有什么所谓的“主干线”工作,或者实权工作。但是,孟淑贤却视党的群众工作,党的民族工作,特别是党民族政策及党的民族团结工作,如自己的生命。她不仅把这些工作看成是党组织对自己的信任,更把它看成是一份重担,一份责任,而又不遗余力地去承担起这份重担,这份责任。
然而,当我们通观孟淑贤的成长过程时,就不难发现,在她以已往的人生经历中,除了她个人的努力外,生养她的那片土地,是她人生的坚实基础,是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的源泉,也正是鄂伦春人机智、勇敢、坚韧的血统给了她不屈不挠的意志和信念,才使他把那些在别人看来是那么枯燥,而又清苦的工作,做得那样卓有成效而又令人赞叹。也正因为如此,才使我们懂得孟淑贤所追求的,正是当下社会人生价值所缺失的和理性所呼唤的精神财富,更是一种迷失已久的人生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回归。
时光任然,日月如梭。如今孟淑贤退休了,离开为民族工作奋斗40年多年的工作岗位。她无不感慨地说:“这40多年是党哺育我不断成长进步,当我需要提高的时候,送我读书;当我需要锻炼的时候,委以重任;当我取得成绩时,给予鼓励;当我偶有差错时,给予教诲。使我成长为全国鄂伦春族第一位副厅级女领导干部。我的父辈是靠共产党翻身解放,我是靠共产党的培养教育成长进步。”
是兴安岭红盛烈火的达子香给了她火一样的激情,是浩瀚无边的林海给了她博大的胸怀,是白雪皑皑的纯净天地给了她纯洁的心灵……